关于调离的职工去世后是否可以慰问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该职工是否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其去世的原因。以下是根据相关政策进行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是有资格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无论其是否已经调离原单位。
其次,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如果因工或因病死亡,他们也会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抚恤待遇。这包括了一次性抚恤金等,具体标准可能因单位性质、地区差异以及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
针对您提到的“调离的职工”,如果该职工在调离后仍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其去世是因为病或者非因工的原因,那么其遗属是有资格按照上述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如果该职工是因为工作原因去世,那么其遗属可能还有资格获得其他相关的工伤待遇。
此外,我还注意到有一些具体的政策文件,如《关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这些文件对特定人群(如离休干部)的抚恤金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虽然这些文件可能不直接适用于所有调离的职工,但它们提供了政策制定的背景和原则,有助于我们理解整个抚恤金制度的框架。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具体的抚恤金标准和申领流程可能因地区、单位性质以及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相关单位的人事部门,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
综上所述,调离的职工去世后,如果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去世原因符合相关规定,其遗属是有资格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