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发生分立 合并 解散 破产等情形 应当如何处理-陈俊律师|法行宝
2026-04-10 公司事务

当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确实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与劳动者相关的事宜。以下是对这些情形的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分立或合并

  1. 权利与义务的承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除非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
  2. 劳动争议的处理: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承担用工责任;用人单位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承担用工责任。若分立后具体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则由分立后的单位共同承担用工责任。

二、用人单位解散

  1. 清算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分立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如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的成员)应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若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并造成损害,需承担民事责任。
  2. 劳动者权益的清算:

    • 在用人单位因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的工资、补偿金、社保费等权益进行清算。

三、用人单位破产

  1. 破产程序中的劳动者权益:

    • 在破产程序中,劳动者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均属于优先清偿的债权范围。
  2. 职业健康检查与档案移交:

    • 特别地,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同时,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移交保管。

四、综合建议

  1. 及时沟通与协商:

    • 在用人单位发生上述情形时,建议及时与劳动者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社会声誉。
  2. 遵循法律法规:

    • 在处理过程中,务必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所有操作合法合规,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3. 寻求专业帮助:

    • 若对具体操作或法律条款存在疑问,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机构的帮助,以确保处理得当。

综上所述,当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妥善处理与劳动者相关的事宜,特别是要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