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上班的工资拿不到,可通过以下途径追回:
与用人单位协商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明确表达工资未支付的诉求,了解未支付的原因。若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等暂时无法支付,可协商确定支付期限并签订书面协议;若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录音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需准备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数额的证据。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若查实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劳动者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作出裁决。若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提起民事诉讼
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劳动者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的赔偿。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