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家属去单位调取职工死亡后档案谁保管”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职工死亡后的档案,其保管责任通常归属于该职工生前所在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这是因为,在职工在职期间,其人事档案是由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这些档案记录了职工的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是单位对职工进行管理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当职工死亡后,其档案并不会因此而消失或转移,而是继续由原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保管。这是因为,这些档案不仅对于单位来说具有历史价值和管理意义,同时也可能涉及到职工家属的某些权益,如社保待遇核定、遗产继承等。
因此,如果家属需要调取职工死亡后的档案,应该首先联系该职工生前所在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联系时,家属需要提供职工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明以及与职工的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单位或主管部门核实身份并办理档案调取手续。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职工生前所在的单位已经撤销或合并,那么其档案可能会转移到新的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保管。在这种情况下,家属需要了解清楚新的保管单位或主管部门,并与其联系办理档案调取手续。
最后,如果家属在调取档案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或问题,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并寻求帮助。这些机构通常设有专门的档案服务窗口或热线电话,可以为家属提供详细的指导和解答。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