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案 仓储的违法所得是否需要扣除运费-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知识产权

在侵犯著作权案件中,仓储的违法所得一般不需要扣除运费,违法所得通常以实际获取的非法收入为准。以下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分析:

违法所得的认定原则

在侵犯著作权案件里,违法所得的认定主要遵循实际获取原则。也就是说,以行为人通过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而实际获得的收入作为计算违法所得的基础。运费通常是与货物的运输相关联的费用,它并非是行为人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本身而直接获得的收益。例如,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大量复制并销售侵权书籍,其违法所得主要是销售侵权书籍所获得的款项,而运输这些侵权书籍所产生的运费,并不属于其因侵犯著作权行为而直接获取的收入,所以不应从违法所得中扣除。

司法实践中的常见做法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法院在审理侵犯著作权案件时,对于违法所得的计算,重点在于行为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纯利润或者总收入。运费一般被视为成本的一部分,但在计算违法所得时,通常不会将运费从总收入中扣除后再计算违法所得。这是因为违法所得的认定更侧重于行为人侵权行为的直接经济后果,而运费是为了实现侵权行为(如运输侵权产品)而支出的费用,并非侵权行为带来的直接收益。比如,在一个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软件案件中,被告人通过销售侵权软件获得了 10 万元的收入,同时为了将这些软件运输到销售地点花费了 1 万元运费。在认定违法所得时,法院一般会以 10 万元作为违法所得的基数,而不会扣除这 1 万元的运费。

特殊情况分析

虽然一般情况下仓储的违法所得不需要扣除运费,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运费是由购买侵权产品的一方承担,并且这部分运费直接计入了行为人的收入中,那么在计算违法所得时,这部分运费可能需要被考虑进去。不过,这种情况下运费也不是单纯地从违法所得中扣除,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是否属于违法所得的组成部分。例如,行为人在销售侵权产品时,明确向购买方收取了包含运费在内的总价款,且该运费并没有实际支付给运输方,而是被行为人截留,那么这部分截留的运费就应计入违法所得。

法律后果提示

如果被认定为侵犯著作权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准确认定违法所得对于案件的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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