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工伤后自己报的医药费多出来的部分,公司要求归公司一般是不合法的,但具体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分析说明:
医药费支付主体:
- 在职工遭受工伤后,医药费原则上不应由职工个人承担。如果公司已经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如果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将全部由公司承担。
多出医药费的处理:
- 如果职工自己垫付了医药费,并且这部分费用是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那么职工有权要求公司或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报销。
- 如果职工垫付的医药费超出了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这部分费用原则上应由职工自行承担,但公司要求归公司一般是不合法的,除非公司能证明这部分费用是由于职工的过错或不当行为导致的,且这种要求在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然而,即便有约定,这种约定也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特殊情况:
- 如果公司之前已经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并且职工后续报销的医药费中包含了公司已经垫付的部分,那么职工应将这部分费用返还给公司。但这与“多出来的医药费”是不同的概念。
- 如果职工在工伤治疗过程中使用了非必需的高档药品或进行了非必需的治疗,导致医药费超出正常范围,这部分费用可能不被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且公司也可能有权拒绝承担。但即便如此,公司也不能直接要求将这部分费用归公司所有,而是应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建议:
- 与公司协商:首先,建议职工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医药费的支付情况和多出部分的处理方式。
-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无果,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相关工伤赔偿费用。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保留证据:在整个过程中,职工应保留好所有与工伤治疗和医药费支付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后续行动:
- 职工应仔细审查自己的医药费发票和报销情况,确保所有费用都是合理且必要的。
- 如果公司坚持要求将多出的医药费归公司所有,职工应咨询专业律师(即向我咨询),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希望以上分析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