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入职时候说没绩效考核合同中签订了考核”的问题,这里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核心点:入职时的口头承诺与合同中签订的条款,在法律效力上是有差异的。通常,合同作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文件,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合同内容优先:
-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绩效考核的相关内容,那么无论入职时如何口头说明,都应当以合同中的约定为准。这是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口头承诺的效力:
- 口头承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双方的意愿,但其证明难度较大,且易受到时间、记忆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相对较弱。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你因为绩效考核的问题与公司产生纠纷,而合同中确实有关于绩效考核的明确约定,那么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薪资、岗位等)。
- 如果你认为公司未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进行绩效考核,或者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公正,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建议:
- 首先,建议你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了解其中关于绩效考核的具体规定,确保自己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 其次,如果确实存在入职时与合同中的不一致情况,你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最后,如果沟通无果,且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不妨考虑寻求专业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入职时的口头承诺与合同中的约定在法律效力上存在差异,应当以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