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饭店吃饭摔骨折了走了医保报销了打官司饭店又赔给我 是犯法的吗-史亮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侵权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在别人饭店吃饭摔骨折后走了医保报销,之后打官司饭店又进行了赔偿,这种情况是否犯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的是,医保报销和侵权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医保报销是基于您作为参保人缴纳了医疗保险费用,因此在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时,有权享受医保基金的支付。而侵权赔偿则是基于饭店作为经营场所,有义务为顾客提供安全的环境,如果因饭店的过错导致您受伤,饭店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接下来,我们来看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但同时,如果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可以先行支付,并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意味着,虽然医保基金可以先行支付医疗费用,但这并不免除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通过医保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不影响您向饭店主张侵权赔偿的权利。因为饭店的赔偿责任是基于其过错行为导致的您受伤,与您是否通过医保报销了医疗费用无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实际损失等因素,来确定饭店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您可以同时获得医保报销和侵权赔偿,但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您在获得侵权赔偿后,应当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应当由第三人(即饭店)赔偿的部分。这是为了避免您因同一损失获得双重赔偿,从而造成医保基金的不当流失。

综上所述,您在别人饭店吃饭摔骨折后走了医保报销,之后打官司饭店又进行了赔偿,这种情况并不犯法。但您在获得侵权赔偿后,应当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应当由饭店赔偿的部分医疗费用。这是您的法律义务,也是维护医保基金公平、合理使用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