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三个月转正才给交社保合法吗-刘扬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入职三个月转正才给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这意味着由法律法规直接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所说的“用工之日”,就是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天,而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因此,单位应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就为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为您缴纳社保,不仅损害了您的社会保障权益,比如可能导致医保中断,影响医保待遇等,而且企业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就为您缴纳社保。

如果您已经遇到了这种情况,我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依据的法律法规。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