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算无固定期限-谷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劳动纠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为劳动者提供了较高的职业稳定性和保障。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解释什么样的情况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协商一致订立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协商一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双方的契约自由原则,不受其他特定条件的限制。例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入职时就明确约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完全合法的。
  2. 法定强制订立

    • 在以下法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地工作满十年,即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张三自2013年1月1日起在A公司工作,至2023年1月1日满足条件,此时他若提出续订,A公司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制度变革或改制时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若劳动者已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企业应在重新订立合同时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李四在某国有企业已工作12年且距退休还有8年,企业改制时,就应当与李四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如患病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等)规定的情形,续订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王五与B公司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后,在无过错且能胜任工作的前提下提出续订,B公司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视为订立

    •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履行签约义务,保护劳动者权益。例如,赵六于2022年1月1日入职C公司,至2023年1月1日C公司仍未与其签约,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效力与解除:

  • 一旦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合同将持续有效,除非出现法定解除或终止的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更高程度的职业稳定性和法律保障,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 尽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但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可以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或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总结与建议: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均受法律严格规范,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用人单位的合法用工。
  • 作为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获得更高的职业稳定性。
  • 作为用人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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