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带薪缺勤离职后能否得到现金支付,需分情况讨论:
看劳动合同或公司制度的具体约定
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累积未使用的带薪缺勤(如年假、调休假等)在离职时按工资标准折现支付”,那么公司应当履行约定。这是最直接、明确的依据,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约定支付。
看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即“300%工资”中的200%部分,因100%已随正常工资支付)。但需注意:
看离职原因是否影响支付
若员工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可主张包括未休年休假工资在内的全部权益;若员工主动辞职或因严重违纪被解除,公司仍需按上述规则支付法定年休假工资,但可能拒绝支付额外福利假(除非制度明确约定)。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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