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对性诉讼中,发包人以合同相对性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是违法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应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一规定明确赋予了实际施工人在特定条件下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权利。
二、适用条件
三、法律分析
四、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适用条件,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一做法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五、结论
综上所述,实际施工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且发包人以合同相对性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是违法的。如果发包人拒绝支付,实际施工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