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电子辞职单提交了不批准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提前30日(试用期内为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一行为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因此,即使您提交的电子辞职单未得到批准,只要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您仍然有权在预告期满后离职。
接下来,针对您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我给出以下几点建议:
保留证据:
- 确保您已经通过电子邮件、内部系统或其他可追溯的方式提交了辞职单,并保留好相关的提交记录和确认信息。
- 如果可能的话,可以打印出电子辞职单的提交记录或截图,作为书面证据。
与用人单位沟通:
- 尽管法律已经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但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沟通仍然是很重要的。您可以尝试与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联系,说明您的离职意愿和已经按照法律要求提前通知的情况。
- 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批准或拖延处理,您可以明确告知其您的法律权利,并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寻求法律援助:
- 如果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调解。
- 在投诉时,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电子辞职单的提交记录、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等。
注意离职前的义务:
- 在离职前,您仍然需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返还公司财物等义务,以避免被用人单位倒打一耙说您侵占公司财产不退还。
关于工资问题:
- 如果您离职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您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 如果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即使您提交的电子辞职单未得到批准,只要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您仍然有权在预告期满后离职。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批准或拖延处理的情况,您可以通过沟通、投诉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