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在单位上班发生工伤事故但是没有上报走鉴定理赔程序 现在想追诉可以-彭金慧律师|法行宝
2026-03-10 劳动纠纷

结论:十几年前发生的工伤事故,现在想追诉存在较大难度,但并非完全不可能,具体能否追诉需分情况讨论。

  1. 从时效性角度来看: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效要求。一般来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您的情况是十几年前发生的工伤事故,远远超过了上述规定的1年申请时效,从时效方面来说,这是追诉的一个重大障碍。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超过时效的,可能还有一定的补救空间,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
  2. 从证据收集角度来看:

    • 经过十几年时间,很多关键证据可能已经灭失或者难以收集。例如,事故现场的证据、当时的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工伤事故的发生以及与工作的关联性,那么在追诉过程中会面临很大的困难。
    • 但如果您还能收集到一些有效的证据,比如当时同事的书面证言(虽然时间久远,但如果有愿意作证且能合理说明情况的同事)、早期的医疗诊断证明(即使不完整,也可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单位内部关于该事故的记录(如果有的话)等,这些证据可能会对您的追诉起到一定的支持作用。
  3. 从实际操作和政策角度来看:

    • 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处理此类历史遗留的工伤认定问题时,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和操作方式。有些地区可能会考虑到职工的实际情况,在证据充分且确实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情况下,适当放宽时效限制或者给予一定的处理途径;而有些地区则可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予受理超过时效的工伤认定申请。
    • 您需要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了解他们对于此类情况的处理态度和要求。

建议:

  • 尽快收集与工伤事故相关的各种证据,无论证据是否完整,都尽量收集齐全,以增加追诉成功的可能性。
  • 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向工作人员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咨询关于此类历史工伤追诉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按照他们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履行相关手续。

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工伤追诉方面的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