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途中 上下班时间被车碰了 属于工伤 能拿两份保险吗-葛伟强律师|法行宝
2026-03-07 劳动纠纷

结论:上下班途中被车碰了,若符合一定条件可认定为工伤,但一般情况下不能同时拿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两份赔偿,不过存在部分特殊情形可获得双重赔付。以下为详细分析: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要判断此次被车碰伤是否属于工伤,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上下班途中”以及“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两个条件。

  • 上下班途中:一般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合理时间包括正常工作上下班时间、加班加点后上下班时间、因合理事由引起变动的时间等;合理路途则需考虑职工居住地和工作地之间的合理路径,包括直线距离路径,也可能存在绕道但属于日常生活所需的情况,如接送孩子、去菜市场买菜等。
  • 非本人主要责任:这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中明确职工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若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则满足该条件。

关于能否拿两份保险

  • 一般情况: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中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商业保险则是职工自愿购买,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获得赔偿。在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赔偿是互补关系,不能重复获得相同项目的赔偿。例如,医疗费用部分,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通常只能报销一次,不能在两者中都获得全额报销。
  • 特殊情况:存在部分项目可以获得双重赔付。比如,工伤保险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商业保险中的伤残保险金,如果商业保险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排除这种情况,职工有可能同时获得这两笔赔偿。因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职工因工伤导致伤残的一种补偿,而商业保险中的伤残保险金是基于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伤残情况的约定给予的赔偿,两者的性质和目的不同。

建议:如果发生了上下班途中被车碰伤的情况,首先要及时报警,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如果购买了商业保险,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处理赔偿事宜时,要仔细研究工伤保险政策和商业保险合同的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若在处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