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出轨生子是否会被开除,需结合具体情节和处分依据综合判断,可能面临开除处分,但并非绝对。具体分析如下:
违反生活纪律的定性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公务员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属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若出轨行为同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或“公开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情节,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直接触发开除处分。
“出轨生子”的加重情节
生育子女通常意味着长期、稳定的不正当关系,可能被认定为“造成不良影响”或“情节严重”。例如:
处分程序的合法性要求
即使符合开除条件,单位也需依法履行程序:
例外情形
若出轨行为未造成不良影响(如保密处理、未影响工作),或存在从轻情节(如主动交代、配合调查),可能仅给予警告、记过或降级处分,而非直接开除。
建议:若涉及具体案件,需结合出轨细节(如是否公开、是否重婚)、单位规章制度及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分析。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