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到了退休年龄合同也到期了但没叫您签合同且还在上班的情况,这主要涉及到退休后继续工作与单位构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意味着,一旦您达到了退休年龄,您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就自动结束了。
接下来,如果您在退休后仍然选择继续在原单位工作,那么您与单位之间就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这是因为,退休后您已经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而是作为提供劳务的一方与单位进行合作。在劳务关系中,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
关于您提到的“没叫我签合同又还在上班”的情况,这可能是因为单位在您达到退休年龄后,默认了您继续以劳务形式提供工作,而没有再次签订书面合同。虽然劳务关系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或其他形式,但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建议您与单位就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等关键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并最好形成书面协议。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务关系中,您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不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如果您对这方面有特别的需求或期望,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您在退休后继续工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纠纷,比如报酬支付、工作时间安排等,您可以根据劳务关系的性质,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无需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