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一般应当天开具,若公司拖延,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离职证明的开具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法律未强制要求“当天开具”,但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期限内(通常理解为离职手续办理完毕时)出具。若双方无争议且手续简便,当天开具是合理且常见的做法;若涉及工作交接、离职审批等流程,用人单位可能需短暂时间准备,但拖延超过合理期限(如数日)则可能构成违法。
公司拖延开具离职证明的应对措施
离职证明的法律意义与劳动者权益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终止的法定证明文件,直接影响劳动者在新单位的入职、社保转移、失业登记等权益。用人单位拖延开具离职证明,可能构成对劳动者就业权的侵害,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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