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未交劳保(社会保险),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若因未交劳保给员工造成损失,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要求是合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从补缴社会保险的角度
-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 合法性及处理方式
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员工有权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从公司赔偿损失的角度
- 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及法律依据
- 医疗费用损失:如果员工因未缴纳医疗保险,在生病就医时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虽然此条主要规定的是经济补偿,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未缴纳医保导致的医疗费用损失,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 工伤赔偿损失:若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于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意味着公司需要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费用,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 生育津贴损失:对于女职工,如果公司未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等待遇,公司可能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期间的工资。
- 合法性及处理方式
员工在因公司未交劳保遭受损失后,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如果你遇到公司未交劳保的情况,可以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明等,然后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并赔偿相应损失。如果协商无果,及时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