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员工入的工伤险员工却以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提起诉讼是否可以-杜沛均律师|法行宝
2026-03-03 劳动纠纷

结论:单位已给员工入了工伤险,员工却以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提起诉讼,这种情况是否可行需分情况讨论,一般情况下不可行,但存在例外情形。

分析说明:

  1. 一般情况下不可行:

    •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如果员工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且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应当通过工伤保险途径来获得赔偿,而不是以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为由提起诉讼。
    • 实践操作:在工伤认定和赔偿过程中,员工需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旦工伤认定成立,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各项待遇。这种情况下,员工无需再以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为由提起诉讼。
  2. 存在例外情形:

    • 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如果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者虽然缴纳了但存在漏缴、少缴等情形,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员工可以以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如果员工受伤是由第三人侵权造成的,且该侵权行为与工作无关(例如,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且事故责任在第三方),那么员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向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但这种情况并不属于“以提供劳务者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的范畴,而是基于侵权行为的民事诉讼。不过,它说明了在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之间可能存在交叉或竞合的情况。
    • 单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单位对员工的受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单位明知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措施消除),员工可能可以基于单位的过错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

法律建议:

  • 对于员工:如果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且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建议优先通过工伤保险途径来获得赔偿。如果对工伤认定或赔偿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对于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并加强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工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后续行动:如果您或您所在的单位遇到类似情况,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