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愿不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能以此免责吗-李海峰律师|法行宝
2026-03-02 劳动纠纷

劳动者自愿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以此免责。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层面

  1. 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表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明确要求,具有强制性,不因劳动者的意愿而改变。
  2.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
    • 支付双倍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小王在某公司工作,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公司就需要每月支付小王双倍工资。
    •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需承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比如,小李在一家企业工作满一年,企业仍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视为小李与企业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不能随意辞退小李。
    • 其他法律风险: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可能因缺乏书面合同约定而在认定劳动关系、确定工资待遇、劳动时间等方面处于被动地位。同时,用人单位还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以及在员工发生意外或受伤时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层面

劳动者自愿不签劳动合同,虽然看似是个人选择,但实际上对自己也有诸多不利影响。劳动者无法享受到劳动合同所提供的各项权益保障,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在发生纠纷或争议时,劳动者可能难以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小张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中受伤后,由于缺乏书面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在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赔时可能会遇到很大困难。

用人单位的正确应对措施

  1. 加强沟通和教育: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宣传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法律意义,尽量说服劳动者签订合同,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明确保障。比如,公司可以组织专门的培训,向员工讲解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2. 书面通知签订:如果劳动者仍然拒绝签订,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保留相关通知的送达证据。这一步骤对于后续可能的法律纠纷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例如,公司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劳动者发送书面通知,并保留好邮寄凭证。
  3. 及时终止劳动关系:若劳动者经通知后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终止劳动关系,以避免后续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总之,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自愿不签劳动合同就免除自己的责任,而应该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如果你在劳动工伤或合同纠纷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