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每天工作六小时、每周工作六天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主要考虑工作时长、休息安排及加班费支付等因素。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1. 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情形
- 每日及每周工作时长未超限: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若您每天工作6小时、每周工作6天,总时长为36小时(6小时×6天),未超过44小时的法定上限。
- 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若您每周工作6天,但第7天为完整休息日,则符合休息权益要求。
- 加班费依法支付(如涉及加班):
若您的工作安排虽未超时,但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需安排休息日工作,且已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则亦属合法。
2. 可能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情形
- 工作时长超限:
若您每天工作6小时,但用人单位通过延长每日工作时间(如要求加班2小时)或未严格记录工时,导致实际每周工作时长超过44小时,则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费。
- 未保证每周休息权益:
即使每周总时长未超44小时,若用人单位未安排至少1天的完整休息日(如要求连续工作6天后仅休息半天),则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 未支付加班费或补休:
若您在休息日工作且未获得加班费或补休,用人单位需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200%工资报酬;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则需支付300%工资报酬。
3. 特殊工时制度的例外
- 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
对于交通、铁路、邮电等特殊行业,用人单位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在此情况下,即使您每周工作6天,只要总时长符合法定标准(如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且休息权益得到保障,则属合法。
4. 劳动者权益保护建议
- 核实工时记录: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完整的考勤记录,确认每日及每周实际工作时长,避免因工时统计模糊导致权益受损。
- 主张加班费或补休:
若存在超时工作或休息日工作情形,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的要求,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考勤表、工资条等)。
- 投诉或仲裁:
若用人单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您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费、经济补偿等权益。
总结:您的工作安排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工时、休息及加班费支付情况判断。若符合上述“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情形”,则属合法;若存在超时、未休息或未支付加班费等问题,则可能违法。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核对工时记录,并依法主张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