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日期是由自己决定还是学校决定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来说,如果您不是处于试用期,那么您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离职。这意味着,在遵守这一通知期限的前提下,离职日期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您自己决定的,但需要给予学校足够的准备时间。
然而,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比如关于离职的具体流程、通知期限或者离职日期的确定方式等,那么您就需要遵循这些约定。在这种情况下,离职日期可能就不是完全由您自己决定了,而是需要与学校协商一致。
另外,学校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其内部管理规则和决策也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学校内部有关于离职日期的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与法律法规相冲突,那么这些规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实际操作中,我建议您先仔细审查您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了解其中关于离职的具体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么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您的离职意愿,并协商确定具体的离职日期。
如果学校方面对您的离职日期有异议或者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您可以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离职日期的决定需要综合考虑劳动合同的约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您可以与学校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离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