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职人员应当享受什么待遇-牛丹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工伤在职人员应当享受的待遇,这主要取决于工伤的伤残等级以及具体情况。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工伤待遇内容:

一、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的待遇

  1. 一级至四级伤残:

    •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85%,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5%。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 五级、六级伤残: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60%,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3. 七级至十级伤残: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
    •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同样由地方政府规定。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

  •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视同工伤的待遇

  •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和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伤残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因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军队中的一次性待遇性质等同,不应重复享受。

四、特殊情况下的待遇调整

  • 以四川省为例,根据最新通知,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会根据政策进行定期调整,确保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劳动能力完全恢复。
  •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 拒绝治疗的。

综上所述,工伤在职人员应当享受的待遇是多方面的,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具体待遇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地方政策而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