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 享受什么待遇-陈宇航律师|法行宝
2026-06-27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工伤等级享受的待遇,这主要取决于工伤职工被鉴定出的伤残等级。以下是根据不同伤残等级,您可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详细说明: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2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25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2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 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

    •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
    •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
    •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
    • 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其他待遇:

    •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五级、六级伤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五级伤残: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若难以安排工作):

    •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0%
    •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的60%
    • 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其他选择: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七级伤残: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1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9个月的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其他选择:

    •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停工留薪期待遇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五、视同工伤的职工待遇

  •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和在抢险救灾等活动中受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伤残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六、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 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劳动能力完全恢复)。
  • 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