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发现老师之前有犯罪记录可以开除吗-高岚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劳动纠纷

高校发现老师之前有犯罪记录,是否可以开除需分情况讨论: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高校人事管理规定
    高校与教师之间属于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解除合同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若教师入职时未如实披露犯罪记录,且该犯罪记录与教师职业直接相关(如性侵、暴力犯罪等),高校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 根据《教师法》及行业准入规定
    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取得的,丧失教师资格。若教师此前犯罪记录导致其丧失教师资格,高校必须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3. 根据高校内部规章制度
    若高校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有犯罪记录者不得聘用或应予以解聘”,且该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高校可依此解除合同。但需注意:

    • 制度需与法律法规不冲突(如不得扩大解聘范围至所有犯罪记录);
    • 需证明教师知晓该制度(如入职培训签字确认)。
  4. 例外情形

    • 若犯罪记录属于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且与教学职责无关,高校需谨慎处理,直接解聘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 若教师入职后新发生的犯罪行为,高校可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直接解聘。

建议操作步骤:

  1. 核实犯罪记录性质(故意/过失、罪名、刑期);
  2. 确认教师是否已丧失教师资格;
  3. 检查高校规章制度是否明确解聘条款;
  4. 与教师协商解除合同,避免诉讼风险;
  5. 若协商不成,依法送达解聘通知并留存证据。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犯罪类型、高校性质等),可继续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情形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