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房产赠与合同的签字要求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房屋属于孩子母亲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若房屋系母亲婚前购买、接受赠与/遗赠(明确只归一方)、或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则属于母亲个人所有。此时赠与合同只需母亲签字即可,父亲签字非必要条件。但需注意:若房屋涉及婚后共同还贷(如房贷),即使登记在母亲名下,父亲可能对还贷及增值部分享有权益,此时建议父亲签字以避免后续纠纷。
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若房屋系婚后购买(无特殊约定)、或父母赠与/遗赠未明确只归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赠与合同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否则可能因“无权处分”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例如:母亲单方签署赠与合同,父亲事后拒绝追认,受赠人可能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补充建议:
若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如房屋来源、婚姻状况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