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辞职是非本人辞职吗-王稼林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劳动纠纷

结论:自己辞职在一般情况下属于本人辞职,但在特定情形下,如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法律上可视为非本人意愿离职。

分析说明:

  1. 本人辞职的一般情形:

    • 当劳动者基于个人原因,如职业发展规划、家庭因素等,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这属于典型的本人辞职。在此情形下,劳动者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提前通知义务、工作交接等。
  2. 视为非本人意愿离职的特定情形:

    • 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导致被迫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尽管劳动者是主动提出辞职,但法律上视为主动辞职实为被动离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 协商一致解除中的被动方:若劳动者能提供证据证明系因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要求而被迫同意辞职的,如录音、书面协议等,也可认定为非自愿离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同样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建议:

  • 对于劳动者:

    • 在辞职前,应仔细考虑辞职原因,并评估是否属于被迫辞职的情形。
    • 如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维权过程中证明自己的主张。
    • 在辞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确保辞职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对于用人单位:

    • 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况。
    • 在处理劳动者辞职申请时,应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后续行动指引:

  • 如您面临辞职问题,且不确定是否属于被迫辞职的情形,建议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 如您已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而被迫辞职,并希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我咨询具体的维权策略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