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应聘单位交的保证金能否要回来”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是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这意味着,如果应聘单位在您入职时以“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等名义收取了费用,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接下来,我们谈谈如何维权。如果您已经支付了这样的保证金,并且现在想要要回来,您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
与公司协商: 您可以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书面或通过微信、录音等方式明确要求退还全部保证金,并留存好这些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押金条等。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携带身份证、押金条或工资扣款凭证(如果有的话)、劳动合同(如有)等材料,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进行调查,并会责令公司限期退还您的保证金。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投诉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您可以在被辞退(或离职)之日起一年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公司收取了您的保证金,并且未予退还。
起诉维权: 如果仲裁结果仍不能满足您的诉求,或者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规定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仅会被责令限期退还,还可能面临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您完全有权利要求应聘单位退还您支付的保证金。如果公司拒绝退还,您可以通过上述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