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事收取保证金可以要的回来吗-万辉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刑事辩护

被人事收取的保证金,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要回来的。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禁止性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财物(包括保证金、押金、培训费等)。若人事部门以入职、培训、工装等名义收取费用,该行为本身已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全额退还。

  2. 维权路径与证据要求

    • 协商解决: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指出法律规定,要求书面退还保证金并加盖公章。
    • 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提供收据、转账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据),监察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
    • 劳动仲裁:若投诉未果,可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返还保证金并可能要求赔偿利息损失(需准备书面证据证明用人单位违法收取的事实)。
  3. 特殊情形提示

    • 若保证金以“服务期协议”形式收取(如专项培训费用),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如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否则仍属违法。
    • 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可能以“工装费”“体检费”等名义变相收费,此类费用若未实际发生或金额明显不合理,劳动者亦可主张返还。

行动建议:立即整理所有与保证金相关的证据(如收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优先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效率较高;若涉及金额较大或用人单位态度强硬,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进一步细节需要分析,可随时向我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