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已经提交离职申请但是未到日期提前走”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但同时也要求劳动者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即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关于您的情况:
您已提交离职申请:这意味着您已经按照法律要求,提前向用人单位表达了离职的意愿,并给出了书面的通知。
未到离职日期提前走: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虽然您已经提交了离职申请,但并不意味着您可以随时离职。离职日期的确定通常需要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如果用人单位在您提出的离职日期之前同意您离职,并安排了工作交接等事宜,那么您提前离职是合法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并未同意您提前离职,而您却擅自离岗,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您的具体疑问:
如果公司同意我提前走:如果公司在您提出的离职日期之前同意您离职,并安排了相应的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那么您可以按照公司的安排提前离职。这种情况下,您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不同意我提前走:如果公司不同意您提前离职,并要求您按照原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手续,那么您应该遵守公司的规定,继续履行劳动义务直到离职日期。如果您擅自离岗,公司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工资、追究违约责任等。
建议:
综上所述,已经提交离职申请但未到日期提前走是否合法,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同意您提前离职。如果用人单位同意,您可以提前离职;如果不同意,您应遵守公司规定继续履行劳动义务。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