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所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吗-张健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劳动纠纷

在劳动仲裁中,劳动者一般不可以直接要求公司提供所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等级,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责令公司提供与案件相关的部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仲裁请求的直接性角度

劳动仲裁请求应当明确、具体且与案件争议焦点直接相关。绩效考核结果等级通常属于公司内部管理信息,并非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常规可以直接主张的权益内容。劳动仲裁主要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争议事项展开。如果劳动者的仲裁请求并非直接针对获取所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等级,那么这一请求通常不会被直接支持。

从证据关联性角度

  1. 若绩效考核结果与案件无关:如果劳动者提出的仲裁事项,如要求支付加班费、确认劳动关系等,与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等级没有直接的关联性,那么公司没有义务提供所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等级。例如,劳动者主张公司未支付其加班费,而加班费的计算主要依据考勤记录和工资标准等,与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并无直接联系,此时劳动者要求公司提供所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就缺乏合理性。
  2. 若绩效考核结果与案件有关:在某些情况下,绩效考核结果可能与劳动者的权益密切相关。比如,劳动者主张公司以不合理的绩效考核结果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奖金发放等。在这种情况下,绩效考核结果就成为了证明案件事实的关键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绩效考核结果与案件争议事项具有关联性,且该证据由公司掌握管理,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责令公司提供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等级,但一般也仅限于与案件直接相关的部分人员,而非所有人。

从实际操作角度

即使劳动者认为绩效考核结果与案件有关并申请仲裁机构责令公司提供,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劳动者需要向仲裁机构说明绩效考核结果与案件的关联性以及公司掌握该证据的事实。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如果认为劳动者的申请合理且有依据,才会责令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而且,公司在提供证据时,也可能会对涉及他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部分进行适当的处理或提出异议。

给你的建议:如果你在劳动仲裁中认为公司的绩效考核结果与你的权益相关,想要获取相关证据,可以先梳理清楚绩效考核结果与案件的具体关联点,并向仲裁机构详细说明。同时,准备好其他相关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工伤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