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纠纷中 双方均不认可对方提出具体造价数额 但又都不申请鉴定的 应如何认-唐永洪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合同纠纷

在施工合同纠纷中,若双方均不认可对方提出的具体造价数额,但又都不申请鉴定,法院通常会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认定工程造价。具体分析如下:

  1. 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与释明义务: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责任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尤其是在涉及公共利益或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纠纷中,若双方对工程造价存在争议且均不申请鉴定,法院可能会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或向当事人释明不申请鉴定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申请鉴定。
  2. 现有证据的审查与认定:

    • 若双方均未申请鉴定,法院将重点审查双方提交的现有证据,如合同、施工图纸、变更通知、签证单、结算文件等。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结合行业惯例、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判断工程造价。
    • 若现有证据足以认定工程造价:法院将直接依据现有证据作出判决。例如,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且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法院将直接依据合同约定认定工程造价。
    • 若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工程造价:法院可能会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要求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在施工合同纠纷中,通常认为承包人(施工方)对工程造价负有举证责任,因为承包人是实际施工者,对工程量、材料价格等更为熟悉。若承包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工程造价,法院可能会驳回其诉讼请求或降低其主张的工程造价数额。
  3. 举证责任转移与不利后果承担:

    • 在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可能会发生转移。若发包人(业主方)对承包人主张的工程造价提出异议,但又不申请鉴定,法院可能会认为发包人未尽到举证责任,从而支持承包人的主张。反之,若承包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工程造价,且发包人提出合理异议,法院可能会驳回承包人的诉讼请求。
    • 不利后果的承担: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在施工合同纠纷中,若双方均不申请鉴定且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工程造价,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双方各自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如按比例分担工程造价或驳回部分诉讼请求。
  4. 建议与风险提示:

    • 建议:在施工合同纠纷中,若双方对工程造价存在争议,建议及时申请鉴定以明确工程造价数额。鉴定结论通常具有较高的证明力,能够为法院判决提供有力支持。
    • 风险提示:若双方均不申请鉴定且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工程造价,法院可能会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对一方不利的判决。因此,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积极举证、申请鉴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在施工合同纠纷中,若双方均不认可对方提出的具体造价数额且均不申请鉴定,法院将根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认定工程造价。当事人应积极举证、申请鉴定以维护自身权益,避免承担不利后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