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管这种情况,您有权要求单位补签合同、补缴社保,并可能获得相应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若满1年仍未签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仍需补签合同。
举例:若您月工资5000元,工作1年未签合同,可主张11个月×5000元=5.5万元赔偿。
未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3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若未缴纳,社保部门可责令补缴,并加收滞纳金;劳动者也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补偿1个月工资)。
举例:若您工作1年,单位未缴社保,可要求补缴社保,并主张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局的管辖范围与处理流程
您的行动建议
若您需要进一步帮助(如计算具体赔偿金额、起草投诉材料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