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人员月月发福利没在编的没有合法吗-彭国军律师|法行宝
2026-01-08 劳动纠纷

结论:在编人员月月发福利而不在编人员没有,这种做法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讨论。

  1. 若福利属于法定福利范畴 法定福利是依据法律法规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例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些福利的享受主体是全体员工,无论是在编还是不在编,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为其缴纳。如果单位仅给在编人员发放法定福利,而拒绝为不在编人员提供,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不合法的。不在编人员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其补缴相应的法定福利,若单位拒绝,不在编人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若福利属于单位自主福利范畴 单位自主福利是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经济效益等因素,自主决定为员工提供的额外福利,比如补充商业保险、节日福利、交通补贴、餐补等。对于这类福利,单位有一定的自主决定权。从法律层面来讲,单位可以基于自身的管理需要和实际情况,对福利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等进行设定。如果单位在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自主福利仅发放给在编人员,那么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法的。不过,单位的规章制度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向员工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否则可能因程序不合法而无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另外,即使单位有自主决定权,在设定福利政策时也应当遵循公平合理、不歧视的原则,避免因不合理的区别对待而引发劳动纠纷。如果不在编人员认为单位的福利政策存在不合理歧视,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方式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