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工资低、年底多发点奖金这种做法,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是合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 从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角度
-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构成包含基本工资和奖金,且约定了奖金的发放条件、时间、方式等,同时公司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奖金发放进行规范,那么平时发放较低的基本工资,年底按照约定发放奖金是合法的。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底根据公司业绩和劳动者个人表现发放一定比例的奖金,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 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对奖金进行明确约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奖金的规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规定只有特定性别、特定地区的员工才能获得奖金,这种规定是无效的,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少发或不发奖金可能构成违法。
- 从最低工资标准角度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 如果平时发放的基本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年底发放了奖金,使得劳动者全年的平均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种做法也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劳动者在每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工资都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只给劳动者发放1500元基本工资,年底发放奖金使得全年平均每月收入达到2500元,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补足每月工资与最低工资标准之间的差额。
- 从税收角度
- 奖金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在发放奖金时,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奖金时没有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 同时,不同的奖金发放方式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税负。例如,一次性发放大额奖金和分多次发放奖金,适用的税率可能会不同。用人单位在制定奖金发放方案时,可以考虑合理规划,以减轻劳动者的税收负担,但这种规划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