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编制的合同工辅警疾病去世怎么赔偿-郭美娜律师|法行宝
2026-01-03 合同纠纷

核心结论:没有编制的合同工辅警因疾病去世,其赔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主要涉及工伤保险待遇(若被认定为工伤)以及可能的用人单位人文关怀补偿,但一般无法享受与在编人员相同的抚恤金等特殊待遇。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工伤保险待遇方面
    • 认定工伤的情形:如果该辅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这种情况下,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未认定工伤的情形:若不符合上述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因疾病去世,且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虽然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辅警缴纳工伤保险,但实践中可能存在未缴纳的情况),那么就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相应待遇。如果用人单位自愿给予一定补偿,那属于用人单位的人文关怀范畴,并非法定赔偿。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且拒绝补偿,从法律层面难以强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2. 与在编人员待遇对比方面
    • 在编人员因疾病去世,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一定的抚恤金、丧葬费等特殊待遇,这些待遇往往有特定的文件依据和标准,且可能相对较高。而没有编制的合同工辅警,一般无法享受这些与在编人员相同的特殊待遇,主要依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若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或者用人单位的自主补偿来处理。

建议:如果遇到此类情况,首先应确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