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职工报上级工会要复函吗-邓刚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劳动纠纷

单位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并非必须报上级工会并等待复函,但需履行通知工会程序,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1. 企业已建立工会组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因劳动者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若工会认为解除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需研究工会意见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关键点:
  • 通知工会是法定程序,但法律未强制要求工会必须“复函”才可解除合同;
  • 若工会提出异议,用人单位需回应,否则可能因程序违法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1. 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
    若用人单位未成立工会,法律未明确规定解除程序,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建议:
  • 通过当地总工会或行业工会履行通知义务(如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县级总工会发送书面通知);
  • 保留通知证据(如邮寄凭证、签收记录),以证明已履行程序性义务,降低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风险。
    例外情形:若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紧急情形,部分地区法院允许用人单位事后补正通知程序,但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实务建议:

  • 无论是否收到工会复函,用人单位均需确保解除理由合法(如证据充分、程序合规);
  • 建议在解除通知中明确“已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通知工会”,并附通知凭证作为证据;
  • 若对解除程序或风险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