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公司买了社保,签了合同没盖章算违法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不完全依赖于是否加盖了用人单位的公章。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这里的关键是“签字或者盖章”,意味着两者具备其一即可,并非必须同时满足。
进一步地,有权代表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如果劳动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但只要该合同内容合法,且不存在《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的应当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应当被认定为有效。
以您提到的情境为例,如果公司已经为您购买了社保,这通常意味着公司已经接受了您作为其员工的事实,并开始履行其作为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如果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合同上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即使没有加盖公章),只要合同内容合法且不存在无效情形,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到,劳动合同的效力并不完全取决于其形式上的完美无缺。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形式上的瑕疵,如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未加盖公章、空白合同先盖章再填写内容、合同上加盖的公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然而,只要这些瑕疵不影响劳动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那么这些瑕疵通常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综上所述,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公司已经为您购买了社保,且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即使没有加盖公章),只要合同内容合法且不存在无效情形,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并不构成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