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将构成违法;但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不签订并不违法。
一、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示例:小张在某公司连续工作了六年,期间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工作表现良好,无任何违规行为。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小张向公司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此时,公司应当与小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后果:若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赔偿。
二、存在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签订并不违法
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违法:
示例:小李在某公司连续工作了五年,期间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小李考虑到个人职业规划,主动向公司提出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公司按照小李的意愿与其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违法。
示例:小王在某公司连续工作了七年,期间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公司提出按照原条件(甚至提高薪资)与小王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小王因个人原因拒绝续订。此时,劳动合同终止,公司无需承担违法责任。
三、法律建议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