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请假10天扣了绩效后,这部分扣除的金额是否还属于工资,取决于绩效工资的性质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的具体规定。
分析角度一:绩效工资的性质
绩效工资通常被视为工资的一部分,它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或公司效益等因素来确定的浮动工资。如果绩效工资是工资的固定组成部分,且请假并未导致员工完全丧失获得该部分工资的资格(即请假不是导致绩效不达标或无法完成工作的直接原因),那么扣除的绩效工资在性质上仍然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只是由于特定原因(如请假)而进行了调整。
分析角度二: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规定
规章制度或合同明确规定: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请假期间绩效工资的扣除方式,且该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按照规章制度或合同执行是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扣除的绩效工资可能不再被视为员工应得的工资部分,而是作为对公司因员工请假而可能遭受的损失的补偿。
规章制度或合同未明确规定: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请假期间绩效工资的扣除方式,或者规定不明确、存在歧义,那么公司不能随意扣除员工的绩效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扣除的绩效工资仍然应被视为员工应得的工资部分,公司应予以补发或作出合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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