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工伤认定书要给用人单位吗”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是有义务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给相关方的。这其中就包括了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因此,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工伤认定书是需要给到用人单位的。
具体来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20日内,会完成这一送达工作,并且还会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这样的规定,既保证了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及时确认,也确保了用人单位能够及时了解工伤认定的情况,从而进行后续的处理和安排。
另外,关于工伤认定的时间,我也想为您补充一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一般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果受理的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那么这个时间会缩短到15日内。这样的时间规定,既保证了工伤认定的效率,也确保了认定的准确性。
综上所述,工伤认定书是需要给到用人单位的,这是法律规定的程序。同时,工伤认定的时间也有明确的规定,您可以根据这些规定来了解自己的工伤认定进度。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工伤认定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