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资金问题工程没有完工 施工方想结算能吗-吴礼强律师|法行宝
2025-12-16 合同纠纷

结论:因资金问题工程没有完工,施工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结算的,但具体能否结算以及结算的方式和范围,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施工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分析说明:

  1. 合同约定优先:

    • 首先,需要查看施工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工程未完工时结算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比如约定了工程未完工时如何计算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或者约定了因资金问题导致工程停工时的结算方式,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 实际施工情况:

    •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需要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来确定结算方式和范围。这通常包括已完成工程的量、质量、单价等因素。施工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已完成的工作量以及相应的工程款。
  3. 相关法律法规:

    • 在没有合同约定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还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结算方式和范围。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等,都可能对工程结算产生影响。
    • 具体来说,如果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承包人已经订货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损失和工程设备、机械的撤迁、撤运费用,以及承包人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合理费用等。这些损失在结算时也应当予以考虑。
  4. 结算方式:

    • 在确定可以结算后,还需要考虑结算的方式。这可能包括一次性结算、分期结算或者按照工程进度结算等。具体方式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后续行动建议:

  • 收集证据:施工方应当收集并整理好与工程结算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合同、施工图纸、变更通知、验收记录、工程量清单、单价表等。
  • 协商谈判:在收集好证据后,施工方可以与发包方进行协商谈判,就结算方式和范围达成一致意见。
  •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谈判无果,施工方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特殊场景提醒:

  • 如果工程未完工是因为施工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的,比如施工方资金链断裂、管理不善等,那么施工方在结算时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此时,施工方需要积极与发包方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并尽可能减少损失。
  • 如果工程未完工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比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变化等,那么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来协商解决结算问题。

关联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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