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非承担员工全额保险费用,而是根据法律规定与员工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具体分析如下:
公司“全额承担”的常见误解
部分公司可能以“福利”形式额外为员工补充商业保险(如补充医疗、意外险等),或自行承担员工个人应缴部分的社保费用,但这属于公司自主福利,非法律强制要求。若公司承诺“全额承担社保”,需明确是否包含个人部分,并签订书面协议避免纠纷。
法律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如未缴、少缴、拖延缴纳),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社保部门可对公司处以欠缴数额1-3倍的罚款。
建议:若您发现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或对缴费比例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维权方案及证据收集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