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有期徒刑合并执行时,并不是简单地将两个刑期相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期徒刑的合并执行有特定的规则。
在你的情况中,一个有期徒刑为2年11个月,另一个为1年。根据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具体到你的案例,由于两个有期徒刑均未超过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因此合并执行的刑期将在2年11个月(较高刑期)与两者简单相加(即3年11个月)之间,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但无论如何,合并后的刑期都不会简单等于两者相加的结果。
因此,一个有期徒刑2年11个月和一个有期徒刑1年合并后的具体刑期,需要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