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仲裁申请两个星期没有收到受理通知,并不直接视为已经受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背景与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应当通知申请人;如果决定不予受理,也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这里的“五日”是法定的审查期限,用于仲裁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实际情况分析
未超过法定审查期限:
- 如果提交仲裁申请后仅两个星期(即14天),而法定审查期限是五日,那么显然还未超过法定的审查时间。因此,不能仅凭时间因素就判断仲裁申请已经被受理。
可能的情况:
- 仍在审查中:仲裁委员会可能正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包括核实事实、证据等,因此尚未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 通知延迟:即使仲裁委员会已经作出受理决定,也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如邮寄延迟、通知方式问题等)导致申请人尚未收到受理通知。
-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如果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说明理由,这也可能导致受理通知的延迟。
法律建议
耐心等待:
- 鉴于法定审查期限是五日,且实际审查过程中可能存在各种因素导致延迟,建议申请人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同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接收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主动查询:
- 如果等待时间过长(如超过法定审查期限数日),申请人可以主动联系仲裁委员会,查询申请材料的审查进度和受理情况。这有助于及时了解申请状态,避免不必要的担忧和误解。
准备后续行动:
- 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以根据不予受理通知书上的理由,考虑是否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或者选择其他途径(如诉讼)解决劳动争议。
- 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申请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仲裁活动,包括提交证据、参加庭审等。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决定: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申请人有权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综上所述,提交仲裁申请两个星期没有收到受理通知,并不直接视为已经受理。申请人应耐心等待并主动查询申请状态,同时做好后续行动的准备。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