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去小型企业应聘都要实习两到三个月,不缴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无论您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工作期间,只要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会保险。
其次,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但它同样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因此,试用期内的员工也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保权益。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对于您提到的小型企业要求实习两到三个月且不缴社保的情况,这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您有权要求单位改正这一违法行为,如果单位拒不改正,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也想提醒您,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它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因此,在选择工作时,除了考虑薪资待遇、工作环境等因素外,也要关注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
综上所述,小型企业要求实习两到三个月且不缴社保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单位改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