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协助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串通隐瞒工程款的情况,申请人可采取以下措施,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履行职责:
申请人应对措施
- 及时向法院举报:申请人发现协助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串通隐瞒工程款后,应立即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举报材料,详细说明串通行为的具体情况、证据线索(如转账记录、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要求法院启动调查程序。
- 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协助执行人若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妨碍执行行为,法院可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可同步申请法院对协助执行人采取上述措施。
- 申请撤销协助执行人资格:若协助执行人系第三方主体(如银行、企业等),申请人可要求法院撤销其协助执行资格,并更换其他主体协助执行,确保工程款能被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
- 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损害赔偿:若申请人因串通行为遭受实际损失(如工程款无法执行导致债权无法实现),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协助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人民法院应对措施
- 主动调查核实:法院收到举报后,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银行流水、审计财务账目等方式,核实协助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是否存在串通行为。
-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若查实串通行为,法院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对协助执行人处以罚款(个人10万元以下、单位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拘留(15日以下);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追回被隐瞒财产并执行:法院应责令协助执行人限期交出被隐瞒的工程款,或直接划拨至法院账户;若财产已转移,法院可追查其流向,并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保障申请人权益。
- 将串通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法院可将协助执行人的串通行为记录至征信系统,限制其高消费、融资等行为,形成信用惩戒。
总结:申请人需主动收集证据并向法院举报,同时可申请强制措施或提起诉讼;法院应依法调查、惩处串通行为,并追回财产保障执行。若您有进一步证据或细节需补充,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具体案情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