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价格不可调整,对方申请调价怎么办-谢兴华律师|法行宝
2025-04-24 合同纠纷

如果对方申请调价,首先应审查合同中是否有关于价格调整的特别约定,若无,则通常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执行。但若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且这种变化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对方可与您协商调价,协商不成时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

一. 审查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 合同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具备意思表示真实等条件。合同一旦成立,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价格不可调整,那么这一约定应当得到遵守。
  • 案例说明:例如,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若双方明确约定材料价格不予调整,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承包人一般无权单方面要求调整材料价格。

二. 考虑合同基础条件的重大变化

  • 情势变更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适用条件: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无法预见:合同基础条件的重大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
    2. 不属于商业风险:该变化不属于商业风险的范畴。
    3. 显失公平: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明显不公平。
  • 案例说明:在建设工程领域,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延误期间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且这种上涨超出了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的合理预期,承包人可能有权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要求调整材料价格。

三. 协商与争议解决

  • 协商机制:若对方提出调价申请,建议首先尝试与其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对方提出调价的具体原因和背景,共同探讨是否能够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争议解决:若协商不成,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或仲裁机构将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进行裁决。

我的观点: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首先严格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得到明确界定。同时,也应关注合同基础条件是否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及这种变化是否满足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在协商与争议解决过程中,建议保持冷静与理性,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