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上次旷工三天不给发工资吗”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以旷工三天为由完全不给发工资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就依法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受其他因素(如旷工)的直接影响。也就是说,即使您存在旷工行为,对于您已经正常出勤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仍然必须支付相应的工资。
当然,旷工确实是一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对旷工的劳动者进行处罚。但这种处罚应该是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剥夺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所应得的工资。例如,用人单位可以扣除旷工当天的工资,或者给予其他适当的纪律处分,但不能因此停发您其他正常出勤时间的工资。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依法制定才具有约束力。如果规章制度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的讨论,没有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或者没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那么这样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能作为处理劳动关系的依据。
如果您因为旷工三天而被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我建议您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理由。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旷工三天并不能成为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理由。公司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员工的旷工行为,并依法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